1. 课程背景

       2021年,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219号建议的答复 教材建议〔2021〕329号》中就《关于在基础教育阶段普及编程教育的建议》里提到要在“义务教育3年级至8年级拟独立设置‘信息科技’课程,研制《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以发展学生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四方面核心素养”,目前已正式颁布。

 

图1 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核心素养

       编程教育是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学生计算思维的重要途径。计算思维作为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先由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专家周以真教授于2006年提出,它被认为是除了阅读、写作和算术技能外,21世纪学习者还应具备另一项基本技能。当前,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各国都要求学生必须在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课程中掌握计算思维技能。因此,在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学生的编程能力,以及提升教师的编程教学能力,来培养学生的计算思维能力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图2 周以真